中美税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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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美两国的税收体系在底层逻辑、税制结构以及宏观税负上存在显著差异。

1. 税收管理体制

高度集权 vs 财政联邦主义

中国(单一制下的分税制):中国的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在中央,地方政府的管理权限相对较小。1994 年实施的“分税制”改革,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、地方税和中央与地方共享税,旨在调动地方积极性,但整体仍保持高度的统一性。

美国(彻底的财政联邦主义):美国实行联邦、州、地方三级分税制架构。这三个层级相互独立,各自拥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和征管机构,分别对各自的议会和选民负责,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。

2. 税制结构与主体税种

间接税为主 vs 直接税为主

中国(侧重向企业征税):税制以间接税为主体。第一大税种是增值税,加上消费税和企业所得税,这三类主要由企业承担的税种占据了中国税收收入的绝大部分(约七成以上)。这种结构有利于筹集财政收入,但也导致企业的纳税感较重。

美国(侧重向个人征税):税制以直接税为主体,特别是所得税。美国没有增值税,其第一大税种是个人所得税,此外社会保险税也是重要的收入来源。美国的税收体系更侧重于调节居民的收入分配。

3. 各级政府的钱袋子

由于体制不同,两国各级政府赖以生存的主要税源也大相径庭。

中央政府 / 联邦政府

中国(中央):主要依赖国内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和国内消费税。这三大税种占据了中央税收收入的绝大部分。此外,关税、车辆购置税等也是重要的中央专属收入来源。

美国(联邦):核心财源是个人所得税(占比最高)和社会保险税(即工资税,用于社保和医保)。这两项直接税构成了联邦政府收入的绝对主体,企业所得税的占比相对较小。

地方政府 (省/州)

中国(省级):高度依赖与中央的共享税分成(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),以及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。在自有税种中,土地增值税、契税等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占比较大。

美国(州级):拥有较大的税收自主权,主要依靠销售税(零售税)和个人所得税。各州的税率和征收范围不尽相同,且部分州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

基层政府 (市/县)

中国(市县):地方本级财力相对薄弱,除了上级转移支付外,主要依赖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车船税等税源较小但属地化管理的税种。

美国(地方):极其依赖财产税(即房地产税)。这是美国基层政府最稳定、最主要的收入支柱,通常占到地方税收收入的七成左右,主要用于支持本地的公立教育、治安、消防和社区服务。

4. 宏观税负水平与企业感受

宏观数据层面:近年来,得益于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,中国在多个口径下的宏观税负(如小口径和中口径)实际上普遍低于美国。但在包含土地出让收入等在内的全口径下,两国大致相当。

实际体感层面:尽管宏观数据较低,但中国企业往往感觉税负偏重。这主要是因为中国的税收大部分由企业直接缴纳(近 90% 的税收由企业承担),且企业还需承担较高的社保费用和其他综合运营成本。相比之下,美国的税收痛感更多由个人直接承担。

5. 赋税体量

根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,2025 年中国税务部门征收的各项税费总额为 33.1 万亿元。其中,税收收入为 17.8 万亿元(该数据未扣除出口退税)。

作为参考,进入 2026 年后,中国的税收依然保持增长态势。例如在 2026 年 1 月至 4 月期间,全国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税收收入已达到 6.81 万亿元,同比增长了 3.9%。

美国的财政年度计算方式与中国不同(从当年的 10 月 1 日到次年的 9 月 30 日)。根据美国国会预算办公室等机构的数据,在 2025 财年(即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),美国联邦政府的总收入约为 5.2 万亿美元。

按照当前的汇率进行粗略换算,5.2 万亿美元约合 37 万亿至 38 万亿元人民币。

上述美国数据仅为“联邦政府”层面的收入。如果加上美国各州和地方政府的税收,其整体税收体量还会进一步扩大。而中国的 17.8 万亿元则是涵盖了中央和地方的全国总数。

尽管两国税收的绝对值存在差距,但税收占各自 GDP 的比重其实处于相近的水平。近年来,中国 federal 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例大约在 17%-18% 左右,而美国联邦收入占 GDP 的比例也大约在 17.3% 上下。这说明两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在经济总量中是相对匹配的。

总的来说,中国的税收体系更像是一个高效的“国家财政汲取机器”,侧重于保障国家整体的财力并支持经济建设;而美国的税收体系则更像一个复杂的“社会财富再分配网络”,强调各级自治以及对个人收入和财富的直接调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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