锦州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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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锦州港”)、江苏金通灵流体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金通灵”)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大华所”)因财务造假及审计违规问题,引发市场广泛关注。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:

一、锦州港财务造假案

锦州港在 2019 年至 2023 年期间,通过虚构贸易业务、虚增收入及利润等方式实施财务造假,累计虚增收入超百亿元。该行为严重违反证券法律法规,误导投资者决策。2025 年,中国证监会对锦州港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。目前,锦州港已进入破产重整进程,由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作为战略投资人注入资金,推动债务化解与业务重组。全国首例覆盖 A 股与 B 股的特别代表人诉讼已启动,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已自动纳入原告范围,等待法院判决与赔偿执行。

二、金通灵财务造假案

金通灵在 2017 年至 2022 年期间连续六年虚增利润,累计虚增金额近 8.2 亿元,并通过欺诈发行募集资金约 8 亿元。其审计机构大华所在明知存在重大审计风险的情况下,仍连续多年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,构成严重执业违规。证监会已对金通灵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,案件同时涉及刑事追责。

三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被追责情况

大华所作为锦州港、金通灵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机构,因未勤勉尽责、出具虚假审计报告,近年来累计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8 次以上,罚没总额超 8800 万元。其中,在金通灵案中,大华所广州分所被法院以“提供虚假证明文档罪”判处单位犯罪,罚金 150 万元;多名签字会计师及分所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。此外,大华所在多起民事赔偿案中被判承担连带责任,客户与人才大量流失,行业声誉严重受损。

四、总结

上述案件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段隐蔽、持续时间长,以及个别中介机构“看门人”职责严重缺位。监管层通过行政处罚、刑事追责与民事赔偿“三位一体”的立体惩戒机制,彰显了“零容忍”态度。投资者应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,依法维护自身权益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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